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鞍山师范学院学报编辑部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


鞍山师范学院学报编辑部岗位职责和工作规程

鞍山师范学院学报是以反映高校教师科研成果为主的学术性刊物,是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、展示学校学术水平的重要窗口,是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、培养优秀中青年骨干学术人才、促进学科建设的重要途径。为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,做好学报编辑部的工作,不断提升刊物质量,特制定本岗位职责和工作规程。

一、学报编委会职责

学报编委会是学报编辑出版工作的学术指导机构,校长担任编委会主任,主管校长担任编委会副主任,学校聘请各学科专家担任编委会委员。学报编委会4-5年调整一次,每年至少召开1-2次编委会委员全体会议。学报编委会应充分发挥指导、监督和咨询的作用,其主要职责是:

1.参与研究制定办刊宗旨,根据办刊宗旨和编辑方针,对选题、组稿计划、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
2.编委会委员应带头撰稿,积极组织、推荐学术水平较高的稿件。

3.受编辑部委托参与专家审稿,从学术性、科学性、实用性等方面对稿件作出恰当评价,并对是否录用提出意见。涉及重要理论问题或有争议的论文,编委会可集体讨论定稿。

4.对出版的学报认真审读,提出评价意见和改革建议;经常性地为编辑部提供重要的学术信息,协助其进行组稿、荐稿,搜集、反馈信息。

5.听取编辑部的工作汇报,分析工作中存在问题,提出具体改进意见;研究加强编辑部建设的措施,协助改善办刊条件。

二、学报编辑部职责

学报实行主编负责制,学报编辑部是在校长(兼主编)领导下,根据办刊的宗旨和方针,具体实施学报的编辑、出版和发行工作的学术性机构,其主要职责是:

1.坚持正确的办刊方向,在深刻理解办刊宗旨和编辑方针的基础上,进行栏目设计,构建学报的整体框架,并组织实施。

2.根据栏目结构,制定年度出刊计划,并依此约稿、组稿。

3.对拟刊用的稿件,认真进行编辑加工,并实行责任编辑负责制。

4.严格按照新闻出版行业标准化、规范化管理,稿件实行“三审三校”制度。“三审”由责任编辑初审,同行专家二审,主编(副主编)终审,聘请专家审稿采用双向匿名评审的方式;认真进行三校(作者一校、编辑二校、三校和副主编审核),尤其做好通校,使差错率降到最低程度;由执行编辑负责将加工完毕的全部稿件汇总后送主编(副主编)终审、签发;

5.对承印厂提出严格的印刷、装帧质量的要求,严格质量验收,确保各期在规定时间内出版发行。

6.学报编辑部实行值班制度。开学后第一周、放假前一周和每周一要求全员到岗,每周其他时间要求文科组和理科组编辑排班,如学校和编辑部有集体活动和紧急事件要求随叫随到。编辑值班期间要遵守工作纪律,热情接待作者和读者,及时处理稿件等相关事宜。

7.编辑部要重视编辑队伍建设,注重青年编辑的培养。编辑部应经常进行有关政策、法规和编辑理论、业务的学习,积极参加有关学术交流活动,定期培训,提高编辑人员的综合素质。

8.编辑人员应经常深入实际,调查研究,广泛听取读者、作者意见,不断改进工作,努力提高办刊质量,增强期刊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。

9.加强和编委的联系,经常征求和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,定期向学校领导和编委会汇报学报工作,争取领导的支持,不断改善办刊条件。

10.编辑部每年提交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,加强制度建设,做好日常工作。

三、学报编辑部主任岗位职责

在校长(主编)领导下,编辑部主任负责学报编辑部全面工作,其主要职责:

1. 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,按照本刊办刊宗旨、任务和所负使命,制定工作计划,布置工作任务,检查工作进展情况。

2. 制定提高学报质量、扩大学报在国内外学术影响力方面的措施。

3. 定期组织召开编委会,向编委会委员汇报工作和征求意见。

4. 加强编辑部的内部管理,主持制定和修订编辑部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。

5. 加强编辑部队伍建设,主持编辑部的业务学习,提高编辑队伍的业务水平。确保编辑队伍的工作规范,营造一个和谐的工作环境。

6.负责编辑部成员的年终考核工作,并根据考核情况进行必要的奖惩。

7.负责对外联络和宣传工作;负责向学校及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编辑部的有关工作。

8.完成校长和主管校长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四、学报编辑部编辑岗位职责

出版事业是知识密集、责任重大的特殊行业,对于从业人员的知识水平和专业能力要求较高,需定期进行岗位培训。编辑岗位主要职责:

1.在深刻理解办刊宗旨和编辑方针的基础上,搜集研究有关学科的学术动态和编辑出版信息,提出改进学报编辑工作的建议或意见。

2.根据学报编辑方针和计划,提出学科选题组稿计划,强化特色栏目的策划,按照栏目结构进行组稿、约稿、审稿。

3.担任有关学科专业的责任编辑,对稿件进行政治和保密方面的审查。认真审阅文稿,提出初审意见,做好文稿送审及意见反馈工作。对选定拟用的稿件进行编辑加工,提高文稿质量。

4.承担执行编辑的人员做好汇稿、审稿、校稿到发排稿各环节的协调工作,做好通校,使差错率降到最低。

5.执行编辑负责与承印单位的业务联系,包括文稿和校样的签字付印等。进行学报出版后的编、排、校质量分析。

6.广泛联系校内外作者,加强作者队伍建设,努力发现和培养中青年学术人才。

7.进行专业知识和编辑业务的学习和进修,积极开展学术研究,不断提高专业知识水平和编辑能力。

8.做好编辑部主任、副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五、《学报》编辑工作流程

1.编辑接稿后当日完成登记、编号工作并签字,注明收稿时

2.责任编辑接到文稿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工作,作出退稿或将文稿投入下一流程--送对口专家审阅的决定;审稿专家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稿工作,将审稿意见传送给编辑;编辑收到审回稿,一般应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退稿、再审或退作者修改工作。

3.责任编辑初选当期刊用稿,交主任审查。

4.主任审毕,责任编辑将不宜刊用稿退还作者并说明情况,着手编辑、修改当期刊用稿。

5.当期用稿编辑完毕,送终审。

6.终审应于5日内完成,并将稿件退回编辑部。

7.责任编辑进一步处理终审稿:将需要修改的稿件视需要退作者再修或自修。

8.责任编辑通读全期文稿,排序、编目次,交主任审阅签发付印;主任应在5日内完成签发工作。

9.学报定稿后,于2个工作日内送达指定的印刷单位付印。

10.印刷单位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印刷工作后,送交学报编辑部指定地点。

11.编务人员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工作。

学报编辑廉洁自律规定

1.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法规和政策,严格执行出版管理部门和上级的廉政制度和职业道德要求,不断提高自身廉洁自律的自觉性。

2.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,热心为作者、读者和专家学者服务。

3. 在编辑出版工作中严禁索贿受贿,不得借录用稿件等理由,接受有关单位或个人的请吃和送礼。

4.坚持以质量为本择优选稿,杜绝人情关系稿。编辑人员及其亲属在本刊发表论文,要坚持选稿标准,实行严格的审稿程序,亲属应自行回避;编辑的论文需由主编(副主编)或指定一位专家复审,禁止编辑人员以各种名义在他人稿件上署名。

5.严格财务管理,编辑部所有经费支出要有政策依据。

6.严格稿酬发放,实行稿件质量决定稿酬标准,不得徇私情。

7.继承和发扬勤俭节约和艰苦奋斗的办刊精神,并大胆创新,通过自己的辛勤劳作与广泛联系,努力开拓进取,改善学报的办刊条件。

8.坚持民主集中制组织原则和集体议事制度,评选先进、奖惩等工作,都要增加透明度。

9.严格执行审稿保密,非责任编辑未经主编批淮,不得代作者随便查阅审稿记录。

10.学报全体人员要全心全意搞好本职工作,自觉服从本职工作要求,处理好工作和学习的关系。编辑部所有人员未经批准,个人不得以学报名义参与任何经营兼职活动。